關於SM4團購(本人將代熾羽絃處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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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zxc172628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5:10 pm

xxkiki1999 寫:雖然沒有我的事
還是多嘴幾句
既然這位姑姑有意解決此事
是否直接與所在地的網友代表當面討論會比較有誠意些

若有必要 請以私人訊息與我聯絡
zxc17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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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tchang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7:03 pm

zxc172628 寫:
烏龍茶 寫:請問現在是不是教官連絡到家長了
你們家長擔心了!
所以想花錢了事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大家都還是不知情

1為何之前大家要求退款.王同學卻說"xin不想退款".
但有趣的是"他根本就沒有把錢匯過去阿!"
2為何王同學常常去網咖玩.卻不回覆大家?而一再推辭
3您說王同學也是受害者.請說明清楚他哪裡受害了?

我不知您是否也被王同學的奇怪說辭"唬住了"
現在錢不是最重要的關鍵.重點是這件事道理是怎樣?癥結道理為何?
如果你們指控是出在別人的問題.請提出證據
如果您真的想好好處理.請您先把那28頁的討論."好好看完".不要想說退錢就沒事了!
受了一年的煎熬.錢一直懸在那.沒消沒息.主辦人"惡意"不回覆!
如果換作是您.您會如何解決呢?
亦或是您家長們為了保護王同學.出此下策認為趕快賠錢了事?

請先把前面三個問題回答"清楚"!(注意:是"清楚"喔)
請不要覺得我們是白痴!死要錢的!
如果無法交代清楚!我想還是唯有法律可以讓真相大白
雖然可能很麻煩.但我真的很"不爽"

請您息怒,本人很有誠意的,希望您可以留下聯絡電話.
請不要一再的漫罵,整件事情將在電話中說明清楚的.


我不懂為何不能用書面的方式在 AA 把來龍去脈寫清楚? "用電話"跟幾十個買家會講的比較清楚? 全部買家匯款大約33萬, 可否現在就說個清楚是否全部退? 請王同學給大家一個道歉 Post 在 AA 我想這是大家比較想要看到的吧?
音源: Marantz CD7300 / DCP-150 / DZ555 / D303 / AK100 / iAudio G3
耳機: RS1/HD650/K701/HD25/Fitear 334/IE80/TF10/ER4P/EW9
耳擴: M3 / SM3 / RSA Intruder / PCM D50
s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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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alent37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7:37 pm

zxc172628 寫:
gotowin 寫:我是建議
不要輕易放過
不但要退錢
報案流程也要走完
不要當大家是呆子

不好意思,希望您以私人訊息將聯絡方式留下,本人會與您聯絡,十分感謝


我想大家要的是一個公開的說明 而不是一個一個私下解決
最好團構過程中的問題公開 善後的處理也公開
我不知道出國什麼的是否屬實 但所有的東西都私下處理還限期想趕快解決 讓人感覺很不好 這次事件就金額來說應該也是AA史上最大的
處理的不好對之後在AA的交易都有不良影響

另外我想知道有人已經聯絡了?還有有沒有人在這篇之前已經報警處理了?
頭像
Kalent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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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bv4pc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8:16 pm

zxc172628 寫:
烏龍茶 寫:請問現在是不是教官連絡到家長了
你們家長擔心了!
所以想花錢了事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大家都還是不知情

1為何之前大家要求退款.王同學卻說"xin不想退款".
但有趣的是"他根本就沒有把錢匯過去阿!"
2為何王同學常常去網咖玩.卻不回覆大家?而一再推辭
3您說王同學也是受害者.請說明清楚他哪裡受害了?

我不知您是否也被王同學的奇怪說辭"唬住了"
現在錢不是最重要的關鍵.重點是這件事道理是怎樣?癥結道理為何?
如果你們指控是出在別人的問題.請提出證據
如果您真的想好好處理.請您先把那28頁的討論."好好看完".不要想說退錢就沒事了!
受了一年的煎熬.錢一直懸在那.沒消沒息.主辦人"惡意"不回覆!
如果換作是您.您會如何解決呢?
亦或是您家長們為了保護王同學.出此下策認為趕快賠錢了事?

請先把前面三個問題回答"清楚"!(注意:是"清楚"喔)
請不要覺得我們是白痴!死要錢的!
如果無法交代清楚!我想還是唯有法律可以讓真相大白
雖然可能很麻煩.但我真的很"不爽"

請您息怒,本人很有誠意的,希望您可以留下聯絡電話.
請不要一再的漫罵,整件事情將在電話中說明清楚的.


說人謾罵, 這話我非常不同意。
這整段話, 請問那句罵人了?
你們家小朋友犯了錯, 做長輩的上來說的話, 和我們所看到的過程完全搭不上,
網友提出強烈的質疑, 並表達自己「非常不爽」,
請問, 哪句罵了人?
或許你對「主辦人"惡意"不回覆!」這句話不認同, 或許你因此認為這句就是謾罵,
那我說「主辦人"故意"不回覆!」請問你能反駁嗎?
=紫貓= 這顏色夠變態吧
移情別戀,新目標Apogee Duet
準備出清舊愛:Motu錄音界面828mk3和Ultralite不知賣哪台好、Hi-MD MZ-RH1 & MZ-DH10P、MD用指向Mic MS907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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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gotowin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8:44 pm

我也完全不覺得烏龍茶有漫罵
請不管你是家長還是本人
好好道歉
趕快還錢
事情才會落幕

民法成年是20歲吧
拖一拖到20歲
民事責任完全無減免
那時就更糟了
goto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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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阿乖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8:55 pm

只能說
要臉卻做出不要臉的事!
都已經是成年人了
扮什麼..囧興ˊ

人不怕做錯事
只怕做錯後..還不認錯
TEAM Burn in
阿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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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NyQuist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9:18 pm

我看了幾段話之後.. 我感覺...
這代理人不是假的就是中文程度很差... :ale:
(包括...危機應變能力)
沉默..
精神狀態比Uuo還不穩..
頭像
NyQu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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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Nagi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9:32 pm

三十三萬放手裡一年多,如果好好理財應該能增值不少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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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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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貓空茶園

文章springnet26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9:41 pm

zxc172628 寫:
烏龍茶 寫:請問現在是不是教官連絡到家長了
你們家長擔心了!
所以想花錢了事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大家都還是不知情

1為何之前大家要求退款.王同學卻說"xin不想退款".
但有趣的是"他根本就沒有把錢匯過去阿!"
2為何王同學常常去網咖玩.卻不回覆大家?而一再推辭
3您說王同學也是受害者.請說明清楚他哪裡受害了?

我不知您是否也被王同學的奇怪說辭"唬住了"
現在錢不是最重要的關鍵.重點是這件事道理是怎樣?癥結道理為何?
如果你們指控是出在別人的問題.請提出證據
如果您真的想好好處理.請您先把那28頁的討論."好好看完".不要想說退錢就沒事了!
受了一年的煎熬.錢一直懸在那.沒消沒息.主辦人"惡意"不回覆!
如果換作是您.您會如何解決呢?
亦或是您家長們為了保護王同學.出此下策認為趕快賠錢了事?

請先把前面三個問題回答"清楚"!(注意:是"清楚"喔)
請不要覺得我們是白痴!死要錢的!
如果無法交代清楚!我想還是唯有法律可以讓真相大白
雖然可能很麻煩.但我真的很"不爽"

請您息怒,本人很有誠意的,希望您可以留下聯絡電話.
請不要一再的漫罵,整件事情將在電話中說明清楚的.

我看不出來烏龍茶大有如何的漫罵,
不過你的姿態很高,以為賠錢了事就好,
從一開始的欺騙,到後來被揭穿騙局,
開了一個新的帳號上來,
說你是熾羽絃姑姑,那還真是好笑,
好像詐騙集團騙了錢被發現了,
就說我把騙來的錢還給你們,
你們不要再追究了 :eeh:
天底下如果有這麼好的事就好了,

為什麼不開熾羽絃的帳號上來處理事情,
還說什麼已遺失聯絡資料,
我光看你的回文還真是一整個e04,
最好真的是遺失聯絡資料,
如果真的遺失聯絡資料為什麼不上AA來說明,
我相信跟團的大大們會很樂於提供他們的聯絡資料給主購的,
直到被揭穿騙局才講遺失聯絡資料真是叫人難以相信,
團購了一整年,沒個交代,
直到被發現詐騙了,才想賠錢了事??
而且還只是還回本金,
那利息、所花的等待時間及精神補償,這些都不用算嗎??

最起碼你應該說明
1、為什麼xin從頭到尾都沒收到錢,
而熾羽絃確說收完團購的錢後,早已把錢給xin了
2、為何王同學常常去網咖玩.卻不回覆大家?而一再推辭
3、您說王同學也是受害者.請說明清楚他哪裡受害了?


熾羽絃 寫:
jackcpc 寫:是等不下去, 還是:aa:
我認為還是等DP-70V比較值

是雷射頭的問題!!
DP-70V沒雷射頭了,要是壞了的話.....就很麻煩
但是DP-57是新機種,所以沒這種問題


3lping 寫:
新的公司貨實售接近10萬
新的水貨實售價7萬多

去年才上市的機器......機器沒問題的話,二手水貨55K算差不多,二手公司貨55K是超便宜的啦! :D :D

接近10萬 :o 有這麼貴呀~我還以為只有8萬多

jun58 寫:機種等級太高完全無法評論:ale:
不過恭喜熾兄新機入手

PS.該不會是用SM3的貨款衝的吧 :ho:

謝謝 :ya:

PS:錢早已到Xin的口袋了.....想拿來利用都不行啦!


看你的回文姿態之高,態度之差,真的是連路人看了都生氣 :evil:
有錢真的是了不起,很多時候有錢可以解決很多事,
不過這次的事如果跟團的大大們不肯善了的話,
我想你有再多的錢,還是免不了熾羽絃的前科記錄的,
所以你不要再擺高姿態了,
看你的回文還真的是看到覺得e04

最後我只能講熾羽絃還真幸運,
我沒有跟到團,不然發生這種事還真不是你現在跳出來,
把騙的錢還出來,就可以解決了,
我去提告王同學,使他留下前科後,
你還不是要拿錢出來還,
所以現在主動權是跟團的大大們,
請把你有錢人高姿態的習慣收起來吧,
還是有錢不能解決的事

ps:雖然有錢近忽萬能,但只是近忽
最後由 springnet26 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14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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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pringnet26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9:49 pm

NyQuist 寫:我看了幾段話之後.. 我感覺...
這代理人不是假的就是中文程度很差... :ale:
(包括...危機應變能力)

感覺是假的,應該是某位的分身吧,
如果不是假的,那就是有錢人的高姿態擺習慣了,
以為只要還錢就可以解決了,
這算是財大氣粗嗎 :D
我只能講真是太天真了,

有跟團的大大們行動吧,
因為網路詐欺是屬於公訴罪,
所以你們只要去報案提供一些資料即可,
接下來的動作台灣有為的政府會接手的 :)

路人我看了都很想去報案了,
因為這個自稱是某人姑姑的回文實在是令人非常的e04 :eeh:
最後由 springnet26 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12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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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andleable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02 pm

提外話
樓上的..你是不是要打「e04」
e4c是耳機名
e04是問候語+發語詞
AKG 240M + audio-Aero Prima
Micromega Minimum AMP + JMR twin MK3
讓音樂歌唱的新天新地
handle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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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雙和

文章NyQuist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17 pm

我還用聯想的把E4C掰了老半天.. 想說E04這種太直接了說..
想找人力銀行也不是這樣... :ho:
沉默..
精神狀態比Uuo還不穩..
頭像
NyQu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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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bogyrok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26 pm

zxc172628 寫:不好意思,那屬於他私人的問題,並非與此次團購相關
因他的私人問題,造成各位的困擾,感到十分抱歉

我倒想知道這個私人問題是多麼見不得人,
還不能直接在討論區上說出來?
那我也不覺得就算用電話聯絡,
在電話中可以聽到什麼合理的解釋,
因為這是很私人的問題,不能說
(有版友把電話給他,且已經收到合理的解釋的嗎?)

現在早就不只是錢的問題了,
每個參與團購的人錢都被卡了超過半年,氣都快氣死了,
結果10/2以後為什麼謊話連連的原因被當成私人秘密,
還跟團購不相關?
真是莫名奇妙

反正大家也不知道為什麼,當事人好像也沒有要講,
那如果我說"熾羽絃蓄意詐欺,結果被發現了,
看大家要報警了只好趕快拜託大人出來還一還錢"
好像也跟現在呈現的證據相符嘛?
最後由 bogyrok 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3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bogyr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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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7, 2004 8:25 pm

文章springnet26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27 pm

handleable 寫:提外話
樓上的..你是不是要打「e04」
e4c是耳機名
e04是問候語+發語詞

謝謝您提醒了,一時手快打錯 :D

NyQuist 寫:我還用聯想的把E4C掰了老半天.. 想說E04這種太直接了說..
想找人力銀行也不是這樣... :ho:

哈哈,一時手快打錯 :D
害你的腦細胞死了不少真是抱歉 :ho:


其實我只是路人,只是SM4這串團購文也看了很久,
又看到自稱王同學姑姑高姿態的發文內容,
真的是佛也發火 :o
springnet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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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14, 2005 1:03 am

文章jun58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0:29 pm

突然冒出一位代理人
沒有足夠的理由讓本人相信能完美解決這次事件
有誠意的話,請這位代理人偕同熾羽絃 兄
親自當面舉行說明會,告知眾網友本次事件始末
並當面將退款金額親手交給眾網兄

雖然有得到部分善意回應
但實在難以平息眾人之怒
若無法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那就照法律途徑辦理...
ju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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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9, 2005 11:03 pm
來自: 窮人家

文章gotowin 發表於 週日 12月 31, 2006 11:22 pm

現在如果有人巳提告訴
那就算公訴罪
和解了也要辦
只是如果和所有人都和解
比較可能判緩刑
goto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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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8, 2005 3:48 pm

文章KSWang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12:48 am

請問已經有人接到那位所謂姑姑的電話了嗎??退款有人收到嗎??小弟回覆後等了一天也沒打來,想必錢也還沒匯給我,該不會又是上來安撫大家,事實上根本沒有要退吧.... :ale:
好的單體和耳擴有如好的跑車引擎,好的線材有如無限速高速公路,讓美好的聲音奔馳在開闊的大道上,感動及享受刺激感吧。
頭像
KS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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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22, 2005 6:12 pm
來自: 新竹

文章只屬於我的她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1:05 am

局外人忍不住插話.....
有冒犯就不好意思了~

有誠意解決是不錯啦

不過道歉也要讓人感受到誠意

大家火氣先退一下

請事主出來跟大家道歉,你們可以接受他的道歉嗎?

人都會犯錯,但是要有勇於認錯的勇氣。

如果代替發言的那位您真的是王同學的親戚我認為不可以姑息養奸這種行為需要好好矯正如果今天事情順利退錢解決就算好的。
出了社會?
欠錢不還?!你可能三不五時被電話騷擾,半夜起床叫你尿尿。
你可能走沒幾步路被打個一頓,甚至砍你兩刀。 :roll:

王同學你該慶幸AA的網兄比較明理,不然你還能好好念書嗎?
當全校同學都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你還能繼續待下去嗎?
我想網兄們人脈很廣要整你應該是很簡單的,只是大家不想撕破臉。

給你機會你該好好保握,把話說清楚。

今天打算退錢了事?
如同你打人一拳在跟他說,不然你打我一拳好了,但是要剛剛那種力道。

就算你有什麼苦衷你也要跟大家講清楚。
當面講不要網路講。

我想很多人已經知道你住哪裡讀哪間學校
找個地方把北部的網兄邀約出來當面說個明白道歉

我想網兄們也不是那麼計較的人。
我明白被AA網兄騙錢的感覺,我曾經就被騙過。

希望新的一年大家不要記在心上 :)
流浪在二手交換處...
頭像
只屬於我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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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12, 2003 10:46 pm
來自: 板橋

文章烏龍茶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2:18 am

請問有多少人pm給他了
我pm了不過也尚未接到電話!:ale:

不過我想請各位網兄在真相大白之前.先不要收她的退款
因為現在"錢"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重要的是 What's happened?
現在我要收的並不只有退款而已.我還要加上王同學的交代和道歉!
我才願意接受!
不知各位網兄是否也有相同的感受?

順帶一提.各位有沒有發現.看看王同學的匯款確認.明明有一堆人.但是出來說話的卻只永遠只有這幾位.這讓我想到曾經有一位網兄說的.有些名子可能是王同學唬出來.增加團購買氣的.不知各位網兄看法如何.總之大家參考參考.如果是真的話那就變成"預謀".而不是"臨時起意".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在刑法上好像會判得重很多耶?:)

ps:小弟最近學測將近.不過小弟自小好奇心很重.所以這事一直懸在那小弟很難專心唸書.所以小弟想如果這幾天還是沒得到交代.小弟可能會上山.到貴班去找王同學您.向您當面問清楚來龍去脈.不過小弟自小很膽小說話又容易結巴.不太敢一個見陌生人.所以小弟可能會找幾位也和王同學您同校的朋友們.一起去找您.壯壯膽.順便大家交個朋友認識認識.如果有打擾到的地方還請王同學不要見怪.真的很抱歉! ;)
最後由 烏龍茶 於 週一 1月 01, 2007 2:5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8 次。
文字以邏輯的方式令你理解情感
但音樂卻是由旋律讓你體會感情
頭像
烏龍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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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2, 2005 4:33 pm

文章NyQuist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2:32 am

我有種感覺 這幾天 沒落幕
這事情.. 終究要走法律途徑
:x
沉默..
精神狀態比Uuo還不穩..
頭像
NyQu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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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08, 2006 10:04 pm

文章soso1fish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4:14 am

小弟是路人但是觀察這個事件很久了

說一句不中聽的

zxc172628是織同學的機率還滿大的

一個大學生的姑姑要會上網還會收發pm的機率有多高?

感覺上就只是被逼到了絕境所以不得不出來花錢消災

可是不想道歉所以另外開帳號

如果真如之前大大所說的很常打網咖

那開帳號上來道歉有那麼難嗎 :ale:

一點愚見

如有錯誤請當放屁就好Orz
soso1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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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1, 2005 4:10 pm

文章jun58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5:04 am

熾羽絃 我告訴你,沒有人想要走法律途徑,勞心勞身又浪費時間
大家為何這麼火,全因為你的態度,我只希望你能勇敢面對這件事情
人非聖賢,孰能無錯,只要你願意說明事件原委
若有犯錯就認錯道歉並將貨款退還給眾網兄
我們也不會向你要求任何額外賠償
其實就這麼簡單,偏你敬酒不吃吃罰酒
你越躲,我們就只好靠警方將你揪出
要抓你太簡單了,希望你三日之內用自己的身分發表回應
讓我們看見你的"誠意"

否則大家就"船無溝,水無流"哈哈哈...
ju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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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9, 2005 11:03 pm
來自: 窮人家

文章Barlog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5:07 am

小弟這段時間沒什麼空處理這件事
本來是打算這禮拜放假完回學校時
直接拿匯款單和資料去進行報案
不過有人出來處理的話
那這幾天就先看情況吧 :x
如果這禮拜還是沒下文的話
那就只好去報案了 :(
畢竟詐欺是公訴罪 屬於非告訴乃論
無法撤銷
雖然事後和解可以得到減刑或緩起訴 不起訴
但是程序上麻煩很多
另外這次參與的網兄似乎遍布各縣市
到時如果在各縣市提出告訴時
王同學可能要全省跑開庭
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
~低調~
頭像
Bar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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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日 1月 02, 2005 1:37 am
來自: 存款不足

文章gb32768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9:12 am

我也有PM那自稱代理人的
結果一樣毫無回應
感覺是幌子 :ale:

有種就自己出來說啊
搞啥分身遊戲.........
自己出來道歉一下會死喔 :mad:

都已經事到臨頭了還不肯認錯
這樣只好用法律來制裁
gb3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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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7, 2006 4:11 pm

文章David Lin 發表於 週一 1月 01, 2007 10:30 am

新年快樂!雖然幾位沒啥心情去體會 :D
參加團購的朋友,如果幾位啥都不做,只願在留言版上吞吐烏氣,那在下斷言,您所奢望的"道歉"會跟等收到團購的SM4一樣!-猜看看明年運勢如何? :oops:

歷史是這樣寫的:

1. 滯羽絃傳
號召收錢 + 沒有動作 + 整天上來打嘴砲 = 逃之夭夭!
2. 各位苦主
發現不對 + 沒有動作 + 整天上來吐苦水或希望有人能代為出頭 = 錢收不回!

如果不落實行動,幾位與那個"滯"兄有何分別?都將要承受苦果.

再舉個例子:
紅潮百萬人夠多了吧?阿扁下台否? :P

尊嚴是要自己維護的!加油啊~還在等公道的朋友!! :)
頭像
David Lin
山寨寨主
山寨寨主
 
文章: 1461
註冊時間: 週日 4月 08, 2001 5:22 pm
來自: 調景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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