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會有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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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evin218w 發表於 週五 8月 10, 2007 4:14 pm

那.....
只要不殺人就可以

那我放 黃蓮 苦茶?
應該會蠻刺激的吧 反正我沒害人 補身體^^
90PCI>光纖>DAC1+毒液>??訊號線>WA6SE+小黑線
>RS1 PS500 HD650 PS1000
>PROART後級+ACT水管線>"媽呀"喇叭線>PROAC SUPERTABLETTE
我是新手請多指教
環環相扣 聽音樂要先學會找到自己
陳年的RS1外觀老舊.風韻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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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21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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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狂人 發表於 週五 8月 10, 2007 5:37 pm

kevin218w 寫:那.....
只要不殺人就可以

那我放 黃蓮 苦茶?
應該會蠻刺激的吧 反正我沒害人 補身體^^


黃連苦瓜汁,外加適當份量的大黃。

通便消火,清涼解渴。 :mad:
每個數位線路中,都有個類比信號在大喊著 "放我出去~"
In every digital circuit, there is an analog signal screaming to ge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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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yf315 發表於 週五 8月 10, 2007 5:52 pm

DAC 寫:
kevin218w 寫:的確該好好處罰一下偷東西的
純粹手癢的實在是很。。。
上次那個把強力膠塗在安全帽上的  被偷走
後來好像上法院也敗訴了

如果我把鹽酸或是強酸裝在瓶子裡(在家裡)被小偷偷喝掉了
那我是否也變成殺人罪?
雖然說偷東西的罪的確比殺人罪小很多
但不偷何來的殺人?  我還是不太能理解  囧∼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預見其發生 *1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 2,以故意論"

強力膠先生之所以敗訴
是因為他在同一位置失竊多次
所以已經有預期這頂安全帽可能被偷 => 符合 *1
而塗上強力膠 本意當然是黏人 不是自己戴 => 符合 *2

同樣如果在公用的冰箱下藥
也是已知會有人偷喝或喝錯的可能 => *1
當然不是自己喝 是給可能偷人的人喝 => *2

看來法律真的是拿來保護懂法律或是有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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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狂人 發表於 週五 8月 10, 2007 5:57 pm

fyf315 寫:
DAC 寫:
kevin218w 寫:的確該好好處罰一下偷東西的
純粹手癢的實在是很。。。
上次那個把強力膠塗在安全帽上的  被偷走
後來好像上法院也敗訴了

如果我把鹽酸或是強酸裝在瓶子裡(在家裡)被小偷偷喝掉了
那我是否也變成殺人罪?
雖然說偷東西的罪的確比殺人罪小很多
但不偷何來的殺人?  我還是不太能理解  囧∼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預見其發生 *1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 2,以故意論"

強力膠先生之所以敗訴
是因為他在同一位置失竊多次
所以已經有預期這頂安全帽可能被偷 => 符合 *1
而塗上強力膠 本意當然是黏人 不是自己戴 => 符合 *2

同樣如果在公用的冰箱下藥
也是已知會有人偷喝或喝錯的可能 => *1
當然不是自己喝 是給可能偷人的人喝 => *2

看來法律真的是拿來保護懂法律或是有錢的人...


也不完全,但是看著法律這兩個字而退縮的人,不管怎樣法律都很難保護到你。


所以當然是放瓶清涼退火的加味苦瓜黃連汁放在冰箱....


嗯,本山人想要退火順便解毒,然後一次拉個乾淨點不行嗎? 然後吃了不好吃,想要丟冰箱放著.... 然後就被某白目吃了,當然不關偶的事情 XD
每個數位線路中,都有個類比信號在大喊著 "放我出去~"
In every digital circuit, there is an analog signal screaming to ge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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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yf315 發表於 週五 8月 10, 2007 6:04 pm

狂人 寫:
fyf315 寫:
DAC 寫:
kevin218w 寫:的確該好好處罰一下偷東西的
純粹手癢的實在是很。。。
上次那個把強力膠塗在安全帽上的  被偷走
後來好像上法院也敗訴了

如果我把鹽酸或是強酸裝在瓶子裡(在家裡)被小偷偷喝掉了
那我是否也變成殺人罪?
雖然說偷東西的罪的確比殺人罪小很多
但不偷何來的殺人?  我還是不太能理解  囧∼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預見其發生 *1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 2,以故意論"

強力膠先生之所以敗訴
是因為他在同一位置失竊多次
所以已經有預期這頂安全帽可能被偷 => 符合 *1
而塗上強力膠 本意當然是黏人 不是自己戴 => 符合 *2

同樣如果在公用的冰箱下藥
也是已知會有人偷喝或喝錯的可能 => *1
當然不是自己喝 是給可能偷人的人喝 => *2

看來法律真的是拿來保護懂法律或是有錢的人...


也不完全,但是看著法律這兩個字而退縮的人,不管怎樣法律都很難保護到你。


所以當然是放瓶清涼退火的加味苦瓜黃連汁放在冰箱....


嗯,本山人想要退火順便解毒,然後一次拉個乾淨點不行嗎? 然後吃了不好吃,想要丟冰箱放著.... 然後就被某白目吃了,當然不關偶的事情 XD

這麼說也是
不過我還是很想知道那位偷安全帽的仁兄
有沒有被判偷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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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疾風殘月 發表於 週日 8月 12, 2007 7:28 pm

可以在那杯黃蓮苦瓜汁外面寫上XXX專用,旁人不得偷喝
看你要不要寫自己的名子啦
通常會偷喝的人一定會犯賤把它喝下

題外話:
以前班上的洗碗精總是會被別班的人用
我們就有天才同學提議每人每天OGC2~3次,一周內集滿一瓶"洗碗精"外面在貼上X年X班專用,反正顏色和滑滑的感覺很像(當然全班都要知道這瓶自己人不能用)
如此別班一定會來用
最後就~~~~~~~~~~

不過我們比較沒種,最後不了了之
以上提外話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未成年請勿菸酒~也不能購買
狂飲狂抽等於慢性自殺,狂買避開賤糠姦,但仍要小心追殺

四千年前有酒蹤
騷人豪客甕裡蟲
褒貶參半無定譽
藉故加稅理難同

所以恁爸最討厭道貌岸然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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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風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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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Gibbs 發表於 週一 8月 13, 2007 12:16 pm

不過我們班會有人在瓶子上寫我有梅毒或是我有AIDS之類的~還蠻有效的,推薦你試試,至少在體育場上都沒被A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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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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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cyhhi 發表於 週二 8月 14, 2007 11:25 pm

阿勒......

我就是會喝冰箱飲料那個人....

但是我會放錢進去.當作是自助式販賣機

公司飲料一堆.買的人會買到忘記喝.最討厭那種喝一半.然後忘記是誰的..........
ccyh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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